一、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十五”期间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
“九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职教战线的同志们努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职业教育法》和第三次全教会精神,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立足于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锐意进取、大胆创新,取得了可喜的成就:(1)职业教育事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初、中、高相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的职业教育体系。据统计,2000年,全国职业初中近1200所,招生32万人,在校生近90万人;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20250所,招生411万人;在校生1307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的比例分别为55%、45%和51%;独立设置的高职院校184所,招生19.4万人,在校生40多万人。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高中阶段教育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有了很大发展,每年接受各类培训的人员达一亿人次。(2)职业教育事业为社会培养了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应用型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大面积地提高了我国劳动者的素质。“九五”期间,中等职业教育向社会输送了2000多万毕业生,为国家的现代化建设和社会的全面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3)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取得明显进展。为适应中央及地方国家机关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需要,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力度逐步加大,近两年来共有300多所中专学校分批下放到了地方。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领导,改变了职业教育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取得成效,学生上学缴费、自主择业的机制已经形成。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得到深化,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扩大,活力进一步增强,涌现出了一大批办学成绩突出的职业学校。(4)中等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取得新进展,布局结构逐步合理,校均规模有了扩大,办学效益得到提高。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的校均规模从1996年592人增加到2000年的688人,其中中等专业学校从1031人增加到1343人。通过评估确定了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1200多所,省部级重点职业学校2000多所,这些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得到较大幅度的提高,成为职业教育的骨干。(5)职业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行动计划》所确定的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和教材建设规划工程开始实施,职业教育办学模式、教育教学观念、教学内容和方法逐步更新。(6)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得到加强。《行动计划》决定实施的国家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教育部已评审确定了52个全国重点建设职教师资培训基地,并利用基地开展了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工作,职业学校教师专升本、攻读硕士学位的渠道基本建成,为构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打下了良好基础。(7)职业教育的德育工作进一步加强,教育部发布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制定了《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课程改革设置与教学安排的意见》及德育课程教学大纲,表彰了一批职业教育德育工作标兵和先进单位。(8)职业教育法制建设取得历史性成绩。1996年颁布实施了《职业教育法》,到目前,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实施职教法的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文件,为职业学校的发展和管理提供了基本的法规、政策保障。
回顾“九五”期间职业教育事业取得的巨大成就,总结这一时期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基本经验是:第一,心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坚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不动摇。第二,必须坚持政府的领导和统筹,充分调动行业、企业及社会各方面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第三,必须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办学方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多样化教育的要求。第四,必须坚持以改革促发展,不断推进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使职业教育始终保持活力。第五,必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德育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质量和效益,办出特色。第六,必须坚持依法治教,依法行政,大力推进职业教育事业的法制建设。
“九五”期间,职业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探索的重要经验,为我们在新世纪、在“十五”期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中许多好的经验、做法和措施,也是我们在“十五”期间应当继续坚持的。
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坚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产生动摇,江泽民总书记关于要狠狠抓职业教育的指示在一些地方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近几年,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数、在校生数出现连续减少的现象,占高中阶段教肯的比例下降较大,1999年比1998年少招46.25万人,2000年比1999年再少招61.4万人;与1996年比,中等职业教育占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和在校生的比例分别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和近11个百分点;职业教育资源(主要是中专学校、技工学校)出现流失现象,有些职业学校被层层下放,有些职业学校被停办或改做它用;职业教育的办学、管理体制仍然存在着一些急待解决的问题,中、高职的衔接沟通仍不够通畅;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发展比较薄弱;扶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还不够落实;不少职业学校的办学条件还比较差,高水平、高素质的教师匮乏,等。职业教育仍然是我国教育事业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改革和发展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上述这些问题和困难,有的是长期存在的,更多的是在经济体制的转变、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其主要原因是:(1)一些地方和部门对职业教育的地位、作用的认识还不到位,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坚持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2)社会上鄙薄职业教育的观念有所抬头,不少家长对职业教育不了解、不重视,不支持子女上职业学校,尤其是在高校扩招、“普高热”形成之后,这一问题更加突出;(3)在严峻的就业形势面前,适应高新技术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职业教育体系还没有形成,职业教育的专业设置主要还是传统产业的内容,未能迅速实现结构布局的调整,从而导致了一些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困难;(4)由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不少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还比较差,办学特色不明显,教育教学质量不高,难以提供高效优质的教育,从而在社会上缺乏应有的吸引力。“十五”期间,必须通过加大调整和改革的力度,努力解决这些问题,从而推动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十五”期间,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根据五中全会精神,“十五”的五年,将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是进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在这一重要的新的历史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要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要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要显著提高,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这一目标的确立,将使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在市场供求关系、经济发展体制环境、对外经济格局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
为适应“三个重要时期”及其所带来的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变化,根据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教育部正在积极修订全国教育事业十五计划,总的精神就是要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大力推进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坚持制度创新,以调整为主线,以改革为动力,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使教育工作进一步适应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人民群众对接受更多更好教育的迫切要求。
“十五”期间,我国职业教育和培训事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坚持大力发展各种形式职业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方针,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发展思路,坚持规模、质量、结构和效益相统一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深化改革,大力调整布局结构和运行机制,努力提高质量和效益,积极开辟新的发展空间,把职业教育做大做强,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培养数以千万计的各类中初级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
在“十五”期间,我们要努力做到:
——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规模。到2005年,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的规模力争达到2000万人左右(做到这一点,“十五”后半段,中等职业学校的年招生数就要达到700万人左右),招生数和在校生数与普通高中保持相当的规模。同时,随着劳动预备制度的实施,职业教育每年还应当为数百万初高中毕业生以及城乡新增劳动力和在岗、转岗、待业人员提供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和培训。
——建立较为合理的职业教育布局结构。要从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国家发展战略出发,高度重视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大力调整职业教育的结构和布局,基本形成适应高新技术经济发展及产业结构调整的职业教育专业结构,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实施西部开发战略的职业教育区域布局。
——继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根据国家关于“十五”期间教育事业的整体安排,大力促进职前与职后教育培训的贯通,形成较为完备的初等、中等和高等相衔接又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逐步完善劳动预备制度,推进职业资格证书的实施,基本确立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
——构建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职业教育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到“十五”期末,基本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办学格局;基本形成以地方统筹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基本形成职业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自主办学的良好运行机制。
——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质量和效益。要加快调整步伐,继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继续加强骨干示范性职业学校建设,大力加强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继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使职业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有明显提高,办出职业教育的特色和水平,增强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在“九五”法制建设成就的基础上,进一步促进各地建章立制,争取到“十五”期末,形成以《职教法》为核心、地方有关法规为配套的较为完备的职业教育法律体系,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规保障和政策保障,大力推进依法治教,切实提高依法治教的水平,逐步走上依法办学、依法管理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