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2002年工作要点(摘要)
2002年教育工作总的要求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全面实施教育“十五”计划。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提高质量,保持稳定,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一、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加快课程教材改革,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
二、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加强各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促进学习化社区建设
召开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研究和制定积极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加大《职业教育法》的执法力度,进一步强化行业、企业的责任,鼓励民间力量参与办学。转变人才观念,完善政策导向,充实办学条件,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和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推进就业准入制度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进一步完善初、中、高等职业教育间的衔接。
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和成人教育。继续深化农村和城市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重点做好面向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职业培训。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下岗工人的转岗培训。积极推进社区教育实验。
三、提高教育质量,调整学科结构,推动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科学研究和知识创新,积极推进成果应用和转化,加大对科教兴国的贡献力度
五、大力推进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
六、努力增加教育投入,稳定教育收费标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抓住加入世贸组织的机遇,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研究制定教育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政策和措施,正确处理好维护国家教育主权与提高我国教育竞争力、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与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与防止国外敌对势力利用教育进行意识形态渗透、保护与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与适应世贸组织规则等方面的关系,做好急需人才培养、教育结构调整、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应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世贸组织规则及其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
积极推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按照“以我为主,因势利导,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分类指导,加强监管,依法办学”的工作方针,积极引进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为主的国外优质教育资源,依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行为,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促进中外合作办学健康发展。
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进一步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和改进国家公费出国留学工作,采取更加灵活有效的措施,吸引更多的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工作和创业,或多种形式地为国服务。进一步整顿、规范教育服务市场和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为,完善自费出国留学政策。积极促进双边和多边教育交流与合作,努力为西部教育发展争取更多的境外资源。研究和推动与国外互认学历、学位的工作。加强对外汉语教学。积极稳妥地推动有条件的学校赴境外办学。扩大接受外国留学生。进一步加强与港澳台地区的合作。
八、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教育督导,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九、落实教育支持西部大开发的各项措施,进一步推动民族教育发展
完成《西部教育发展战略研究报告》起草工作。继续实施第二期“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组织好教育对口支援。大力推进西部地区教育信息化。落实支持西部职业教育发展和在西部省区各重点建设一所较高水平大学的政策措施。
十、加强规范,完善标准,认真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十一、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切实做好学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二、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教育系统作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六大召开
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年第四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