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2年职教系统深入开展

“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厅[2002]1

 

原国家教委办公厅《关于职业技术教育系统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的通知》(教职厅[1991]5号)下发以来,各地职教系统普遍开展了此项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弘扬雷锋精神,促进道德建设和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社会的好评。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和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增强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各地职教系统要继续深入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现就2002年职教系统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以全面贯彻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总结十余年来开展“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的经验,结合当地实际,适应形势的发展和德育工作的新要求,丰富和完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扎扎实实地开展好2002年的“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

二、2002年“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要以宣传和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各地要通过组织学生参加具体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锻炼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陶冶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情操。同时,也向社会广泛宣传职业教育,展示职业教育的成果和职业学校广大师生的精神风貌。

三、2002年“学雷锋为民服务周”活动要以组织职业学校师生走出校门,开展社会性的便民服务或公益活动为基本形式,还可以采取学校向社区开放服务,举行职业技能表演等形式进行。具体的服务项目和活动的形式,要结合当地的实际和学校专业特点确定,务求丰富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四、此项活动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布置,地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各类职业学校参加。要与当地公安、交通部门和社区组织密切联系,协调配合,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地进行,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健康地开展。

五、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进行总结,请将总结材料于6月底之前报我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责任编辑:董成仁

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年第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