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

校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意见

教职成厅[2001]2

 

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的教育体系”的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专门人才,现就部分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必要性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特别是经济相对发达地区的经济和教育发展,对劳动者的科学文化素质和职业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人民群众也希望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既可以就业,也可以继续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或普通高等教育,为终身学习和未来发展打下基础。这些对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开展综合课程教育提出了客观要求。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综合课程教育,是中等职业教育面向社会实行多样化办学模式的新探索,对于培养生产、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高素质劳动者,为部分毕业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奠定更为坚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具有积极的作用。

近几年来,部分省市在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改革过程中,进行了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综合课程教育的试验,积极探索新型的职业教育模式。当前有必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做好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进行指导,保证此项试验工作健康进行。

二、综合课程教育的办学模式

《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指出,要使初等、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与培训相互衔接,并与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综合课程教育要把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具有全面素质和综合职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为高等职业教育输送合格学生有机结合起来。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综合课程教育必须坚持以下要求:

1.综合课程教育的基本学制为34年,以3年为主。学校可根据需要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

2.综合课程教育的专业可参照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大类设置,要注意设置对文化基础要求较高、技术含量较高和复合性较强的专业,增强学生的适应性。

3.综合课程教育可根据当地高等职业技术院校招生和就业岗位对学生文化素质的要求,既可以按照我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文化基础课程教学大纲,也可以参照普通高中相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开好文化基础课程。同时,要根据专业需要开设培养学生专业知识、职业能力与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课程,加强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

4.综合课程教育要突出职业教育特色,注意防止出现按照普通高中教育的模式来举办综合课程教育的做法,防止把综合课程教育办成升学预备教育。

5.综合课程教育要实行多样化、灵活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模块式课程体系,实行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相结合,给学生提供多种选择的机会。综合课程班可以在一年级、二年级后,通过实行分流或选修课程等形式,根据学生的升学、就业愿望和自身条件,适当深化文化基础课程的学习或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职业能力的训练。

三、综合课程教育试验的范围和规模

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综合课程教育的试验工作,应该在经济、教育基础较好的地方进行。这些地方可选择部分办学方向正确、办学质量高、办学效益好的国家或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试验。在试验阶段,试验学校综合课程教育的招生数量一般不超过本校招生数的百分之三十。

四、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政策保证

1.综合课程班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或取得相应的学分,可获得与所学课程相应的中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2.综合课程教育实行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制度,把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教育和训练内容与相关的职业资格要求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在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3.综合课程班的招生,可根据各地实际,按照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课程班的学费、学生就业等方面的政策参照中等职业学校相应规定执行。

五、加强对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的领导

中等职业学校综合课程教育试验工作是中等职业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试验,涉及沟通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中等教育与高等教育之间的联系,是整个中等职业教育办学体制、课程教学内容、学校管理和毕业生就业等多方面的深刻变革,政策性很强。希望各试验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地开展试验工作,切实把握好综合课程教育的办学方向,提高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质量,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的中等教育模式。试验省、自治区、直辖市还应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试验方案、政策措施和教学计划安排意见。在试验工作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我部。

责任编辑:董成仁

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1年第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