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印发《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

 

本刊讯(记者  戈壁):为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全教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快职业教育发展,20011121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十五”期间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实现了我国中等教育结构历史性的变化,有效拓宽了青年求学成才的道路,为社会输送了大批高素质劳动者和中初级专门人才,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在党和国家的重视下,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意见》提出了“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教师法》、《职业教育法》为依据,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加强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重点,坚持数量、结构、质量、效益协调发展的方针,深化改革,依法治教,理顺体制,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建设一支专兼结合、数量足够、素质优良、结构合理、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高质量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

“十五”期间,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具体工作目标是:教师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制定和完善《教师法》配套法规,初步形成体现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管理制度体系框架。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依法管理教师队伍。教师队伍的总量与人员效益同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相适应。教师队伍的数量满足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规模的需要。在保证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平均生师比达适当比例。教师队伍的结构趋于合理,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努力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到2005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基本达到规定的合格学历标准,实习指导教师全部达到规定合格学历标准,并逐步提高学历层次。“双师型”教师和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达到一定比例。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具有高级专业职务专任教师的比例,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达到25%,职业高中达到20%,技</PGN0012A.TXT/PGN>工学校达到15%;专业课教师在教师总量中的比例达到60%左右,每个专业至少应有35名专业课教师。兼职教师比例一般应不少于10%。大部分教师能在教育教学活动中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初步建成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主要依托高等学校,在全国建立350个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其中,全国重点建设5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300个左右。

实现“十五”目标的主要措施和重点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教师法》、《职业教育法》,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工作的制度建设。加强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放在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骨干教师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努力构建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多渠道解决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来源问题。加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提高教师业务素质。改革中等职业学校用人制度,依法完善教师聘任制度。采取措施,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社会地位和待遇。

《意见》指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统筹规划,明确职责,使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从战略高度充分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贯彻落实《教师法》和《职业教育法》,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同普通中小学和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领导,统筹规划,采取措施,狠抓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地做好相关工作。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国教育事业“十五”计划》和《意见》的要求,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或在整个教师队伍建设“十五”计划中对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专门做出安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作为地方职业教育工作检查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学校评估的重要依据,加强督导检查。

教师队伍建设是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的重要职责,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把师资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建设的基本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根据意见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对本校教师队伍建设做出安排,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落实。

  责任编辑:董成仁

选自《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2年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