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说明

 

    1997年6月,由国家教委职教司(现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全国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实用美术类专业教学计划及部分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审定会。参加会议的有中央工艺美术学院、中央美术学院的专家学者,有北京、上海、四川、江苏、黑龙江、山东、广东、浙江、陕西等省南教委派出的专业教师、教学研究人员,以及高等教育出版社的编辑。

    中等职业学校实用美术类专业的培养目标定为培养掌握从事美术类专业所必需的文化基础知识、美术基础知识、专业技能和初步设计制作能力的应用型初中级美术人才。教学计划中专业课和实习课采用模块式的教学结构,即各专业在学习专业基础课程的基础上,根据具体专业方向(就业方向)选开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有实用美术概论、素描、色彩、图案、中国画、书法、构成基础、字体设计基础等;专业课有广告设计与制作、展示设计与制作、包装设计与制作、室内设计与制作、民间工艺美术等。

    依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实用美术类专业教学计划及部分专业课程教学大纲,同时还参照了行业有关标准,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组织编写了与上述课程相配套的系列教材。

    为了保证教材质量,组织编写本系列教材的过程中,我们在全国范围内遴选了有丰富教学经验、较高专业水平和文字能力、较强设计与制作能力的教师、专家参加编写和审稿工作,组成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实用美术类专业教材编写组,并聘请中央工艺美术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杨永善教授和北京实用美术学校副校长、高级教师吉通海为顾问。

    本系列教材亦可供自学高考和美术爱好者使用。

    本系列教材于1998 年秋季陆续出版,欢迎广大读者选用,并提出宝贵意见。

 

    高等教育出版社

    199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