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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司局函件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5]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2004年,我司组织了以“弘扬民族精神、树立职业理想”为主题的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竞赛活动展示了中职学生的文明风采,对丰富学校德育实践活动,增强德育工作的时代感,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经研究,我司决定将“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作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的一项常规工作,定期举行。现将第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本届竞赛活动包括以下三项内容: 1. “我爱我的专业”、“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2. “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3. “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竞赛具体要求和参赛办法见附件。 二、参赛形式 以学校为单位,经校内比赛评选后推荐作品参加全国竞赛。 三、组织领导 1.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 协办单位: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浙江亚龙教仪有限公司、北京中技网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教育与职业杂志、职业技术教育杂志、职教论坛杂志、职教通讯杂志、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 2.竞赛活动由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织委员会统筹领导。组织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 任 委员:黄尧(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 副主任委员:王继平(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副司长) 余祖光(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秘书长) 委员:王军伟(高等教育出版社副总编辑) 叶子(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副总编辑) 蒋乃平(中国职教学会教学委员会德育课程委员会主任委员) 董成仁(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副主编) 秘书 长:王扬南(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处长) 副 秘书长:刘宝民(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德育处副处长) 3.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并认真做好组织工作。 4. 各学校应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的要求,把组织竞赛活动作为推动《大纲》贯彻实施的一项有力措施,积极组织全体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活动,并选拔优秀成果。参加全国竞赛的获奖作品,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附件:第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比赛方案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〇〇五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 第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比赛方案 一、比赛有关事项 1.参赛人资格 参赛人资格为2005年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参赛人资格和参赛作品由学校负责审查。 2.征集作品时间 征集作品的时间为2005年5月1日开始,7月1日截稿(以当地邮戳为准)。 3.竞赛奖项 每项比赛均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对参赛作品数量、质量和获奖等级的比例达到相应标准的学校,颁发集体奖。集体奖分为优秀组织奖和组织奖。如学生作品获奖,指导教师另发证书(一位教师指导多份学生作品获奖,只颁发获奖级别最高的证书,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限1名)。 4.作品征集方式 参赛作品通过邮寄方式征集。 邮寄地址: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邮编:100020地址:北京市100020—58信箱 联系人:杜爱玲联系电话:010—86587275、65826667 电子信箱: da6688@sohu.com 5.其他 参赛作品一律不退稿,参赛作品处理权归竞赛组委会。每件参赛作品交参赛费15元,如需发票,请在邮寄凭单附言处注明。学校参加集体奖评比,不另行交费。参加比赛的3类4项作品和参赛费均需分别邮寄,不得混装、混寄。为保证作品参赛和颁发证书的准确、及时,请按要求认真填写附表一和附表二,并随作品一同邮寄。 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第二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通知及其附件可通过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www.cvae.com.cn)和职业教育网(http://www.chinatvet.com)下载。 二、比赛的具体要求 (一)“我爱我的专业”、“创业之星”征文比赛 1.目的 以“我爱我的专业”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目的在于增强学生对所学专业及其对应职业群的了解和热爱,树立“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观念,珍惜在校学习生活,努力按照即将从事的职业对从业者的要求,提高自身素质,立志成才。 以“创业之星”为主题的征文比赛,目的在于通过在校生采访创业有成的毕业生的活动,引导学生从身边的事例中,理解“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的真谛,在训练自己适应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的同时,深入了解职业、了解社会,提高创业意识、树立创业精神。 2.内容和要求 以“我爱我的专业”为主题的征文,文章题目由作者自定。体裁不限,文章内容应具真情实感与积极向上的精神。作者可以写自己在专业学习中的所见、所遇、所感,也可就专业学习、社会实践、谋业求职、职业生活等方面发表自己的见解。字数800—1500字,A4纸、楷体4号字打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以手写)。 以“创业之星”为主题的征文比赛,文章题目由作者自定。体裁不限,文章内容应突出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创业精神和业绩。参赛作品既可写事业有成、岗位成才的广义创业,也可写创办企业的狭义创业。学校应组织或引导在校生采取多种形式,采访、了解本校创业有成的毕业生,用多种文体描述毕业生创业的艰辛、历程、勇气和成就。材料必须真实,要插入创业者本人有职业场景的照片。字数2000字左右,A4纸、楷体4号字打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以手写)。 (二)“职业生涯规划”设计比赛 1.目的 通过组织学生参加职业生涯设计活动,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比赛,强化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就业观、创业观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成功者”的心态,形成提高自身素质的动力。 2.内容和要求 充分发挥《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课程主渠道作用,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方法的辅导,班主任组织主题班会、社会调查和本班的“职业生涯规划”评比。语文教师结合教学辅导生涯设计写作,专业课教师结合专业能力训练介绍职业岗位对从业人员的素质要求,计算机教师辅导学生运用现代化手段收集资料、制作规划等。 设计职业生涯规划时,要依据德育必修课《职业道德与职业指导》教材第六章第三节的要求,按“分析自身条件、确定职业目标、规划发展阶段、制定实现措施”四步写清设计思想,做到从职业的角度了解自己、了解社会,从个人条件、发展需要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出发,遵循所学专业对应职业群的发展规律和变化趋势,实事求是地确定目标、落实措施。 规划设计要有主题鲜明的题目,图文并茂,A4纸、4号楷体打印(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以手写手绘),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职业生活”摄影比赛 1.目的 通过围绕“职业生活”拍摄的图片,以形象说话,展示职业学校学生对所学专业及其对应职业群职业生活的热爱。通过学生即将从事的职业场景和从业者的劳动形象,反映学生所学专业对应职业群及其变化趋势的了解和热爱,使活动贴近学生、贴近职业、贴近社会,符合时代特征,提高德育的时代感和针对性。 2.内容和要求 反映在校生专业学习、社会实践、职业场景、谋业求职以及优秀毕业生和本行业模范人物的职业生活,参赛作品必须写明照片主题。 参赛作品一律以照片形式参赛,彩色、黑白放大和数码激光输出的图片,均可参加比赛。不收数字文件、反转片和底片。参赛作品有关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比赛照片规格5─10英寸;宽幅底片记录照片边长为10英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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