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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学生法制教育的现状调查及研究对策

北京市汽车工业学校、德育教研室——胡文丽、张萍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但是面对生活中青少年违法犯罪急剧增长的严峻事实,我们必须重视青少年的法制教育,特别是青少年中的中职生的法制教育。我国现行的教育体制是应试教育,属于淘汰教育体制。中职校的学生是中考的失败者,而社会又是“一元化”选择,只要没有大学文凭,就会被社会所淘汰,这些学生面临的是双向淘汰,必使其因此成为受歧视的群体,心理上产生挫败感、自卑感,进而可能进一步发展为反社会人格。而据最高人民法院近期所做的调查显示:犯罪的青少年大多数来自职业学校。因此,中职生应该是法制教育的重点对象。

我们对刚入校的中职生设计了法律知识调查问卷,以了解他们已有的法律知识和法律意识,为我校即将开设的《法律基础知识》课程教学提供必要的指导思想和客观依据,从而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希望通过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帮助学生学会辨别是非、远离违法犯罪,提高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中职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而且,希望通过对中职生进行法制教育,让学生“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最终保障中职生的健康成长。

一、调查说明

调查目的:了解新入校的中职生已有的法律知识水平和法律意识程度,为随后开设的法律课做准备,为法制教育做铺垫。

调查对象:我校2004级17个班级,共671人。

调查问卷的题型及内容:试卷包括二部分。第一部分是十道判断题,涉及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和诉讼法方面的法律常识性知识,为了调查学生的已有法律知识水平。第二部分是十道选择题,涉及学生的学习态度、知法、懂法、用法、守法、护法的程度及有关的法律理念,为了调查学生的法律意识。

二、调查结果统计

(一)法律常识性知识的调查结果统计

100分的30人,占4.47%;

90分的125人,占18.63%;

80分的173人,占25.78%;

70分的176人,占26.23%;

60分的107人,占15.95%;

50分的40人,占5.96%;

40分的17人,占2.53%;

30分的2人,占0.30%;

20分的1人,占0.15%。

从以上可看出,处于70分和80分的同学还是占多数的。可见,学生已有一定的法律知识积累。

(二)学习态度、法律意识及法律理念的现状调查

1、关于开设《法律基础》课的态度

喜欢开设法律课的学生占66.12%,不喜欢的学生占8.81%,认为学习法律知识没有用的学生占3.28%,还有21.79%的学生对此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2、关于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获取途径

学生已有的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的占44.89%,来源于书报杂志的占11.26%,来源于网络的占6.22%,来源于学校教育的占37.63%.

3、关于纳税是公民的权利还是义务的问题

有8.7%的学生认为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权利;有25.79%的学生认为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55.92%的学生认为依法纳税既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有9.6%的学生对此不清楚。

4、关于私自拆看他人信件行为的认识

认为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的行为,是违法的占75.78%,不违法的占7.03%,犯罪的占10.61%,对此不清楚的占6.58%。

5、关于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做法

当学生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以法律方式解决的占79.16%,以自己的方式解决的占9.6%;自认倒霉,不追究的占6%;不知道该怎么办的占5.25%。

6、关于是否闯过红灯的调查

学生中从不闯红灯的占41.98%,经常闯红灯占10.49%,在没有交警时闯红灯的占5.1%,在无车无人时闯红灯的占42.43%。

7、关于如何认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

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法律的精神的学生占48.28%,认为仅仅是一种宣传的占10.49%,认为是不可能实现的占9.75%,认为经过努力最终可以实现的占31.48%。

8、关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认识

有40.03%的学生相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有40.03%的学生在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相信的;对此不相信的学生占9.37%;有10.57%的学生在大多数情况下对此不相信。

9、关于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关系

关于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关系,认为法律高于权力的学生占58.02%,认为权力高于法律的学生占11.54%;认为两者一样高的占16.19%;对于两者间的关系不清楚的学生占14.24%。

10、关于法律、亲情及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的选择

首先选择个人利益的学生占7.67%,首先选择亲情的占20.15%,首先选择法律的占56.24%,对此不清楚的占15.94%。

三、问题分析

由上述调查统计结果可知,学生的知法、懂法程度较高,维权意识较强。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

1、学校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影响不大

学校应该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是调查显示,学生的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的比例高于学校教育(法律知识来源于电视的占44.89%,来源于学校教育的占37.63%.)。可见,学校的法制教育对学生的影响并不大。究其原因,其一,许多学校忽视中职生的法制思想教育,而只重视文化基础课和专业课的教育。其二,学校的法制教育没有硬任务、硬指标,因而没有明确的职责和目标,形成法制课上与不上一个样,上好与上坏一个样的状况。其三,学校没有建立起法制教育的育人环境,缺乏法制教育的物质基础和精神基础,没有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和良好的校园文化。

2、学生的学习态度不积极

对法律课学习态度不积极的学生占33.88%(约227人,平均每个班有13人),其原因主要有三种:其一,不喜欢法律课。这部分学生可能是认为法律课枯燥、单调、呆板,所以,不喜欢法律课。其二,认为学习法律知识没有用。这部分学生认为“不懂得法律也一样生活”,“只要不违法犯罪就行了”。其三,对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这部分学生由于中考失败,对新的学习感到无奈和茫然,所以,对学习抱着无所谓的态度。

3、对不良行为的危害尚未认识

调查显示,认为私自拆看他人信件不违法,是小事一桩的占7.03%(约47人)。实际生活中,类似这样的“小事”也有不少。如:拿同学的钢笔、文具盒、随身听等学习和生活用品。如:闲得无聊就打110报警电话。如:与某同学不和,就在背后造谣说其坏话。这些都不是“小事一桩”,而是违法行为。而中职生的这些违法行为都是由说谎、小偷小摸、离家出走等不良行为逐渐滋生、发展的。

由于中职生的认知能力和意志力的双重不足,极易形成不良人格,而表现出许多不良行为。在学校中不良行为主要表现为三种类型:1.自由散漫型。纪律观念淡薄,不愿受正常规范制度的约束,自由散漫,行为随便。如无故旷课、迟到早退、课上吵闹,甚至抽烟喝酒等,严重违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2.冲动攻击型。性格暴躁,遇事冲动,自我约束能力差,在校内外打架斗殴,欺侮同学,故意损坏公共财物,对学校正常教育秩序破坏性很大。3.私欲强烈型。私欲膨胀,自私自利,贪图享受,是非不分。当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正常满足时,就会采取越轨手段。如考试作弊、偷窃勒索、早恋、传看不健康音像读物、涉足学生不宜的场所。由于这类学生大都追求低层次的兴趣爱好,物质和感官享受等原始欲望强烈,一旦受到社会上不良人员的引诱教唆,很容易滑向犯罪的深渊,如果这类学生畸趣相投结成不良群体,则不良倾向就有可能成为犯罪团伙的思想基础。

不良行为是违法犯罪的潜在温床,对学生的危害很深、很大、很隐蔽。我们要警惕不良行为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4、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较低

违法可分为两种,一种是不知法而犯法,一种是知法而犯法。从调查中可知,中职生的知法程度较高,但却知法犯法。可见,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较低。

原因一,社会不良环境的影响。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的学生知道闯红灯是违法的,但闯红灯的学生仍占到了58.02%。学生知法而不守法,这是因为社会中不守法的现象较多,而这些不守法的行为并没有被追究法律责任,久而久之,人们便习惯了不守法行为的存在,而且自己也加入到其中。最典型的就是闯红灯了,当一个路口是红灯,而大部分的行人都闯红灯时,作为个人也会跟着闯红灯,而违法行为的结果又没有受到交警的处罚。随之,人们便不把该违法行为当回事了。中职生受其不良影响便会不守法。

原因二,个人侥幸心理的影响。调查显示:相信违法犯罪必然会受到法律制裁的学生占40.03%,对此表示怀疑的学生占59.07%。所以,有许多中职生仍然认为只要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得很隐蔽,不被人发现,就不会被追究。这种危险的侥幸心理会使其以身试法,冒险去做违法犯罪的事。

原因三,学校法制教育的偏差。调查显示:学生的法律理念薄弱。学生中不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是法律的精神的占51.72%,怀疑法律权威的学生占59.07%;不能正确认识法律与权力之间关系的学生占41.98%,不能够摆正法、理、情关系的学生占43.76%。这是由于学校的法制教育侧重于法律知识掌握的教育。教师通常告诉学生哪些行为是违法,哪些行为是犯罪,并告诫学生违法犯罪的事情不能做。这种教育方式只能让学生消极守法,但不能让学生真正地自觉守法。所以,法制教育还必须再深入一层,注重对学生有关法律价值、法律权威、法律信仰的理念教育,培养学生自觉守法的意识。

四、解决对策

1、加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建设

首先,学校领导层要重视法律思想课的地位。法律课的课时应该给予充分保障,不要随意删减其课时。此外,应加强法律专业教师队伍的培养。因为教师没有接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就无法树立起法律意识和专业思维方式的,也就无法培养出有正确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学生。

其次,法制教育要规范化,并建立起有效的评估机制。中职学校应制定法制教育的总体规划,编制目标体系。规划应包括从学生入学至毕业的每个学期法制教育的内容、方法、途径及所有达到的目标。此外,教育行政管理机关应该充分发挥监督指导的职能,把法律教育作为中职学校的常规工作纳入其检查考核的范围,制订评估细则,组织专项检查。并把评估的结果与学校的晋级、评优、评先进挂钩。通过评估,反馈出学校法制教育的现状,从而发挥优势,改进不足,推动学校法制教育走上健康的快车道。

最后,构建法制教育的良好育人环境。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场所,应构建一个适于学生遵纪守法、健康成长的环境。包括法制教育的硬件建设和软件建设。硬件建设是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在全校范围内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有助于推动和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系列化设施,包括多媒体、开放型计算机机房、教学应用网络,推动教学手段的改革,进而推动教育模式、教育观念、教育内容和方法的全面改革,为法制教育的运行提供极大的可行性。软件建设是法制教育的精神基础。中职校应努力营建一个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本校传统的校园文化,让学生在较高文化品味和优良的校风中接受现代法律的熏陶和传承。

2、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所以,培养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兴趣是法制教育的第一步。

首先,要激发学生对学习《法律基础知识》课程的兴趣。如第一堂法律课,我们给学生播放有关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音像制品《青春防线》,借助直观教具,展现生动、真实、具体的法律案例,学生的学习兴趣就激发起来了。

其次,改进教学方式,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教学方式应该灵活多样,如:案例分析、课堂讨论、小品表演等有趣的教学方式。教学方法多采用启发式、提问式,把问题抛给学生,由学生抢答,并对首先答对的学生以加分形式予以表扬,创造一种积极学习、探索的学习氛围,让学生积极地、能动地投入到课堂教学中,以调动其学习兴趣。

最后,教学的内容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如:所讲的法律知识、法律事例应该与学生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让学生知道法律与他们的生活是分不开的,认识到学习法律对其健康成长的意义,从而增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兴趣。

3、从学生的不良行为抓起,防微杜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打击仅是低层次防范,预防才是最有效的手段。所以,我们要从中职生的不良行为抓起,防微杜渐,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们认为,应有如下具体措施:

其一,辅导学生从违法犯罪中吸取经验和教训。教师讲案例分析时,可以请学生探究违法犯罪的原因,使学生从案例中获得教训、启示和感悟。如:当事人上当受骗是因为贪图便宜,当事人杀人是因为一时的冲动。

其二,对学生的言行随时修正。言行修正在于改善学生的言行习惯,以取代或消灭不良言行。如下课时有一些学生在走廊里打闹,上课时老师就会以此修正学生的行为,做事要有分寸、打闹要知轻重,避免不必要的伤害。

其三,在理解尊重中引导学生。中职生正处于青春后期或青年前期,看问题尚不全面,个性倾向很不稳定。教师要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尊重爱护他们的自尊心,特别对有不良倾向的学生,更要关心,不过分纠缠他们的某些失误,耐心发现他们的闪光点,深入他们的心灵,在相互信任的心理氛围中给以关怀和引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理解他们在形成个性倾向中的反复和探求,耐心激励他们追求真知,追求完美的人格。

中职生只有具备良好的品行,才能培养良好的习惯;只有具备良好的习惯,才能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有用人才。

4、培养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

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02年《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提出:“高中阶段(含中等专业学校)要在初中阶段的教育基础上,培养学生树立自觉遵守纪律、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和公共秩序的行为习惯和意识,要注意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观念。”可见,对中职生法制教育的最终目标是让学生自觉守法,树立法制观念。那么,如何培养学生的自觉守法意识?

其一,让学生真正理解为什么要守法。如果学生遵守国家法律的规定,不仅仅是因为若不遵守就会受到惩处,而且因为他们确认遵守是应该的,这样学生才能真正做到自觉守法。如对于遵守交通规则而不闯红灯的守法教育,我们让学生设想闯红灯可能造成的各种不利后果,进而探讨生命的意义,教育学生爱惜自己的生命。并进一步指出爱惜自己的生命是对父母最大的回报,而且不仅要爱惜自己的生命,也要爱惜他人的生命。这样的探讨使学生理解遵守交通规则就是爱惜自己的生命,学生就会自觉守法了。再如对于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的违法行为。我们引入对他人隐私权的尊重,进而探讨人与人之间的互相尊重。使学生理解不偷看他人的信件就是对他人的尊重,而对他人尊重是获得他人对自己尊重的前提。所以,只有将守法教育内化为学生的法律思想素质,学生才能做到自觉守法。

其二,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学校教育的法律知识范围毕竟是有限的,而学生能够理解的法律知识范围更是有限的,为了使学生能够遵守所有的法律规范,必须对学生进行法律信仰的培养。使学生明白法律拥有最高权威,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要学生崇尚法律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只有学生对法律有了内在的信仰,才能发自内心地自觉守法,把守法内化为道义上的一种责任和义务,由消极守法到积极守法,由被迫守法到自觉守法,由他律守法到自律守法。也只有学生对法律有了内在的信仰,才会自觉地护法,与所有破坏法律权威的不法行为做斗争。

总之,我们的教育必须淡化“功利”色彩,重拾被忽略的思想道德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爱因斯坦曾经说过:“学校的目标始终应该是:青年人离开学校时,是作为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作为一个专家。”中职生尤应如此,我们要将“精神成人”置于教育的首位,这就要求我们首先应使中职生成为具有“法律精神”的新一代社会主义建设者。为此,我们必须要重视加强和完善中职校的法制教育。

 

附:

2004 级 新 生 法 律 知 识 调 查

文理科德育教研室

一、判断题

1、公民就是人民,所有的中国人都是我国公民。 (  )-------宪法

2、去港澳旅游不是出国旅游。(  )-------宪法

3、闯红灯是违法的。(  )-------行政法

4、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民法

5、未成年人也有继承权。(  )------民法

6、父债子还。(  )------民法

7、杀人就得偿命。(  )------刑法

8、未成年人犯罪,不负法律责任。(  )------刑法

9、违法就是指犯罪。(  )------刑法

10、诉讼就是打官司。(  )------诉讼法

二、单选题

1、你对开设《法律基础》这门课的态度是(  )。--------学习态度

A.喜欢   B.不喜欢

C.没有用   D.无所谓

 

2、你的法律知识主要来源于(  )。--------知识来源

A.电视   B.书报杂志

C.网络   D.学校教育

 

3、关于纳税问题,你的认识是(  )。------知法

A.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权利

B.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C.依法纳税既是公民的法定权利,也是公民的法定义务

D.不清楚

 

4、对私自拆看他人信件的行为,你是怎么认为的(  )。-----懂法

A.违法   B.不违法(好奇的表现,小事一桩,谈不上违法)

C.犯罪   D.不清楚

 

5、当你的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你会怎么做(  )。------用法(维权意识)

A.以法律的方式解决   B.以自己的方式解决

C.自认倒霉,不追究   D.不知道该怎么办

 

6、生活中,你是否闯过红灯(  )。------守法

A.从不闯红灯   B.经常闯红灯

C.在没有交警时闯红灯   D.在无车无人时闯红灯

 

7、你如何认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  )。--------法律理念

A.是法律的精神   B.仅仅是一种宣传

C.是不可能实现的   D.经过努力最终可以实现的

 

8、对于“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的提法,你是怎么认为的(  )。--------法律理念

A.相信   B.大多数情况下相信

C.不相信   D.大多数情况下不相信

 

9、对于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关系,你是怎么认识的(  )。--------法律理念

A.法律高于权力   B.权力高于法律

C.两者一样高   D.不清楚

 

10、当法律与亲情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你会怎样选择(  )。--------法律理念

A.选择个人利益     B.选择亲情

C.选择法律       D.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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